尋找適合自己的對象,必須擴大生活圈才能有更多的選擇機會。但是,擴大生活圈的同時,也要放寬自己的擇友條件,不要隨便將別人貼上「討厭」的標籤,否則,可能錯失良緣。
世界上的人,雖有千百種,卻有一種簡單的二分法-把所有的人分成「喜歡的人」和「不喜歡的人」兩類。人與人之間,本來就有不同的磁場,光看一眼,好惡立判。有的憑經驗,有的靠直覺。交集多的,初相識就一見如故。交集少的,馬上分辨出「我們不是同一國的」。年少的時候,會很得意自己擁有一眼把人看穿的敏銳度。年紀漸長,才知道「眼光犀利」和「表情勢利」,其實只有一線之隔。傷到別人的同時,損失最多的還是自己。
在不是很了解對方的情況下,輕率地貼上「我不喜歡這個人」的標籤,這種先入為主的成見,像一座堅實的城牆,阻擋我們進一步認識對方,也失去向他學習的機會。沒有什麼人是值得花力氣去貼上「我不喜歡這個人」的標籤,外表再令人討厭的人,其實都有可愛的一面。態度多麼卑微的人,一定也有非常值得尊敬的地方。
當我們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很可能就是在他身上看到自己不願意面對的行為。你對他人的認知,其實就是自我反省的測量器。你對別人的感覺,真正反應出的是你對自己的感覺,跟那個人的關係,其實並不大。你不可能真正愛一個人或恨一個人,除非那個人的行為,正好反射出你對自己的愛與恨。
唯有心懷感恩地面對,並且透過自我反省及學習,才能在這個經驗中成長。試著去發現別人「可愛的一面」和「值得尊敬的地方」,是自己的福氣。從發現的過程中,有很多驚喜,足以破除心中的成見,豐富自己心靈的視野。(本文為摘錄並經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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